湖南文理学院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李佳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2020〕3 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南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2023年下半年学校将组织校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考试时间:11月18日(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官网通知为准)。3.考试语种:英语(非英语专业)、日语(英语类专业)1.我校有学位授予权的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在籍学生。2.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后一年之内可以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得参加学士学位外语报名及考试。不具备报名资格但仍然完成报名的,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1.报名方式: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非英语专业学生报考语种为英语,英语类专业学生报考语种为日语,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整个网上报名过程需要在有摄像头的电脑上进行操作,浏览器仅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2.报名流程:考生打开报名系统后,点击“新用户注册”用个人实名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好密码(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平台要求完成报名程序。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完成确认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3.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2023年10月11日-10月22日网上报名,考生登录 https://hnwledu.ls365.cc/(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18674046788、13207169031考试前一周,使用报名时注册的账号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将发布正式考试要求,请以官网通知和报名系统提示为准。考生可通过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不接受考生查卷查分申请。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管理,对报名、组考各工作环节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执行。